举报新城春天小区业委会违规续签物业合同
信件编号: | 1924052350750 | 来信时间: | 2025-07-27 19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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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举报 | 姓名: | ***** |
内容: | 黄媛媛区长你好!今天又给你写信了,上次7月5号给你反应的新城春天小区业委会违规续签物业合同的事情,今天27号了,也没看到任何进展,业委会作为一个小区自发组织,现在出现了违法违规的事情,我们也不知道有谁来负责处理,所以只好向你反应了,麻烦你了! 根据民法典规定,选聘和续聘,解聘物业公司,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,这个业委会不顾法律法规,不顾业主发对,执意续签物业合同,意欲何为呢,为什么要续签呢,他们这是把业主当傻子耍,视党纪国法于不顾,公然与百姓为敌,我们业主的诉求是解散这个业委会,重新选举。 22年1月成立的业委会,第一次签的合同我们没见过,(那份违规续签的合同在上个月底才公示出来) 24年11月份,25号楼和30号楼外墙维修的合同我们没见过, 这些年的公共收益至少几百万,我们只听说上交了16万,其他钱去哪里了没人说过 这些年交物业费的人越来越少,物业负责人亲自承认,只够维持物业公司运转, 这几年,物业公司已经几次上物业黑榜,最近一次就是上个季度, 小区中间的小桥,去年坏了半年了,对业主的安全危害极大,都没有人修,直到有个业主要自费维修,物业才花钱去修了, 业委会自22年元月成立,已经3年半了,小区几乎没有变化,当初选定的30多个业主代表,这3年半也没有开过一次会,没说过一次话,业委会也半年没有开过会了,失去了业委会成立的初衷,现在到变成了危害小区的钉子组织。 请黄区长为民做主,抽空处理一下我们小区的事情,小区1600户业主万分感谢!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金安区城管局
答复时间:2025-08-08 11:18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一、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事宜。首届业主委员会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(2023年7月)之际,因对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理解存在偏差,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审议合同事项,仅通过张贴公告方式进行了为期七日的意见征询。期间共收到3位业主的书面反馈,业委会据此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《物业服务合同》。现特此说明该程序瑕疵,并承诺后续重大决策将严格遵循业主共同决议原则。二、信息公开机制事宜。业委会成立至今,所有签署的合同文本均依法对全体业主开放。业主有权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,于正常工作时间内前往业委会办公场所,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查阅合同原件或副本。业委会始终恪守信息公开义务,未存在任何隐瞒合同内容之行为。三、专项维修与公共收益管理事宜。1.25号楼及30号楼外墙维修工程,从方案制定、协商论证至合同签订,均严格遵循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流程实施。相关合同可供业主随时调阅。2.依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约定,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向业委会支付公共收益人民币8万元。2023-2024年度合计16万元已全额汇入业委会共管账户。该账户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(审计报告编号:[略]),审计结论确认收支合规、账目清晰,符合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。四、公共设施维修跟进事宜。小区中央小桥损坏一事,业委会于发现当日即书面致函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维修。延迟修复系因施工方案论证及材料采购等必要准备所致,非属物业怠于履职。经业委会持续督办,现已完成修复并验收合格。五、业委会履职成效说明。业委会在任期内积极履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,重点推动以下工作:1.完成小区照明系统损坏灯具更换;2.建立绿化定期养护机制;3.实施地下车库防水工程;4.更新安防摄像头20处;5.整治消防通道占用行为;6.配合创城工作完成指定楼栋外立面修缮;7.经多轮协商,将车位月租费用从110元/月降至80元/月,降幅达27.3%。六、换届工作事宜进展。换届工作需要先召开业主委员会,商讨具体事宜,再召开临时业主大会,启动换届程序,期间需要大量时间准备工作材料。白鹭洲办事处及皋陶社区已依据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第五十八条,多次督促业委会启动换届程序。因现任委员均属兼职,会议召集存在客观困难。目前两部门正协同制定弹性议事方案,力争尽快召开换届专题会议,确保换届程序合法推进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金安区城管局物管中心,电话:0564-3261098;白鹭洲办事处文明创建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,电话:0564-3315181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